一、学生证是我校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在校期间的学习考试、图书借阅、优惠乘车购票等活动均需出示,须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二、学生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借,如有涂改或转借,一经发现原证作废,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证件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因不正当行为抵押学生证者,一经发现,原学生证收回,发临时学生证明,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享受购买火车票等相关优惠。过程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证人承担。
四、新生入学成功取得学籍后方有资格办理学生证。
五、实行学期注册制: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注册日期内,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六、补办实行“线上预审+线下办理”机制:学生证补办日期为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如遇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延。学生补、换学生证须通过学工系统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再到“一站式”学生社区办事服务大厅统一办理。
七、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而改变乘车区间者,需在提交申请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学生证损坏者,可以申请换发学生证,换发学生证时需将原学生证上交。
八、学生补、换学生证需缴纳补、换学生证相关费用。
九、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一张。
十、补换学生证或火车票优惠卡消磁的学生,可申请补购火车票优惠卡。火车票优惠卡每年充磁一次,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每年10月份到“一站式”学生社区办事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