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校级—院级—班级—寝室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2.心理课程建设工作: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安排、讲授、考核等工作。
3.心理健康培训工作:
负责专、兼职咨询教师、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4.心理测评筛查工作:
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根据普查结果,做好重点学生访谈工作。
5.心理危机预警工作:
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的定期排查,及时关注重点学生,做好监控,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6.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认真接待来访者,积极处理和介入来访者心理问题,并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鉴别及转介。指导和监督心理咨询教师,依据心理咨询原则开展工作。
7.心理健康活动组织:
发挥学校心理协会作用,策划和组织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如心理健康月、心理沙龙等。
8.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与校外相关部门、医院、社会组织等开展合作交流,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心理健康支持网络。
9.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心理健康认知。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