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主管处长领导下,负责科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协助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和理论与实践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制定辅导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辅导员的选配、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负责学工队伍各类活动项目申报汇总工作。
5.负责学校的学风建设,加强对班级建设的宏观管理。深入各学院及时了解学风状况及其他情况,汇总总结后供领导决策。定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6.参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工作,开展专题教育和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7.负责有关学生各级各类奖励、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与表彰工作。做到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促进形成优良学风。
8.负责辅导员带生工作量核算工作;
9.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