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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的社会作用,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20名。社区服务专员岗位为专职专岗,必须在社区工作,不得在街道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的人员是为首次进入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一)2026年7月20日前具有东丰县城镇非农业户籍,并在东丰县域内居住。
(二)男性出生日期在1972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之内;女性出生日期在1982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之内。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六类人员之一即可: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地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校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已办理病退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领取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领取期限已满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2.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东丰县西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楼现场填写《东丰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进行材料审核。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第7页打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形。
4.报名按照招聘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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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竞文
校对 | 陈冠茹
初审 | 信晓薇
复审 | 武 强
终审 | 唐敬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