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隆重召开

来源:就业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12-12

    11月21日,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会议。我省分会场设在理工大学,教育厅副厅长孙维杰出席大会,各高校负责就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及就业中心主任等参加大会。我校校长助理毕庆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王晓丽代表学校参加大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鼓励青年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系统人员要再接再厉,高昂士气,深入贯彻,坚持落实。在总结了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后,结合十八大精神对下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表示,站在十八大新的起点上,面对依然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持续增长的就业压力,全国各个就业系统要认真领会十八大精神,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秉承“鼓励青年人积极创业,千方百计实现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的目标,坚持正确方向,求真务实,用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力做好下一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放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上,给予就业工作高度的重视和全面的保障;二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中小微型企业等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工作氛围;三要继续推进青年创业风尚,推进创新创业和自主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之中;四要提升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巩固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开拓就业市场,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加强就业课程体系建设和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五要积极解决民生之忧,亲切关怀、多方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最后要推动毕业生就业的内涵发展,全方位实施就业反馈和社会评价调查,锻造高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希望参会的教育系统人员认真落实上述方面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做出贡献。

    江苏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武汉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介绍了各地优秀的、具有特色的就业工作开展方式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