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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按《长春科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奖励及评比办法》长科字【2022】211号文件考核标准和指标要求,对2023-2024年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比结果如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奖:一等奖:语言文化学院 新媒体学院二等奖: 经济与管理学院三等奖:医药学院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创新创业学院反映。联系人:冯嘉庚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