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实效,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业人才,学校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
主任:栾立明、崔高嵩
副主任:宋学山、张代治、刘晓辉、高杰、刘立东、高芳、刘洋、孙大伟
成员:山珊、王晓光、王志刚、王东红、付长春、孙旭、李文成、李宗财、李鑫岩、闫立安、朱仙野、杨继、汪沅、陈少志、陈树森、陈前、张井柱、张帅、张贺亮、孟繁威、武强、郝中、胡铁军、段鹏辉、贾冬舒、唐敬仙、崔长亮、温业强(按姓氏笔画排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主任:杨继
副主任:冯嘉庚
成员:于恬淼、王伞伞、王健、乔宇琼、刘岩、刘娟、刘燚、孙明岩、吴明伦、张旭宁、林晓涵、岳习新、唐玉娇(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省赛、国赛评委、投资人、企业家、科技孵化领域和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专家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三)各学院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单位创新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五年内(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以及在编教师。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比赛赛制
(一)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
校赛采取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三级赛制。学院初赛的比赛形式、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各学院初赛创新创业学院将派代表参加。学校复赛采取分赛道文本评审(网评)方式,学校决赛采取路演汇报方式分赛道进行。
(二)大赛将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等,学校将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项目进入学校复赛。校赛不单独设立国际赛道,符合国际赛道的参赛队伍可直接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推荐参加省赛、国赛。
(三)学校将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挖掘和培育(2024年12月—4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走访、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二)参赛报名(4月—5月)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和截止时间按省和国家大赛通知为准,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国家通知截止前可以随时进行修改)。
(三)各学院初赛(4月)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初赛,要求4月30日前完成,并将推荐进入校赛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5月10日前。
(四)校赛复赛(5月15日前)
校赛复赛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分参考细则对参赛团队的项目创业计划书、PPT进行评审,择优选拔项目入围校赛决赛。
(五)校决赛直推项目评审
参赛项目(含毕业5年内校友项目)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校赛直推评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校赛决赛:
1.参赛项目已注册公司并获得一轮或多轮融资;
2.运营项目团队已注册公司,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和商业前景,且年营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项目技术在该领域为世界领先或突破国外技术封锁;
4.项目技术所应用领域为目前国内外市场空白。
确定参赛项目是否有资格参加直推需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必要时需要请专家采用现场答辩与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直接参加校赛决赛评审。
(六)校赛决赛(5月20日前)
采取分赛道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路演和答辩,评选出金奖、银奖和铜奖。
(七)省赛和国赛(7-10月)
吉林省省赛7-8月、国赛8-10月。
(八)大赛辅导培训(5-6月)
赛前培训指导(4月);省赛集训阶段(6月),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推荐参加省赛复赛项目和最终入选省赛决赛项目团队开展集中或分散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请相关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培训指导。
七、项目指标要求
大赛以分院为主要参赛主体,为实现本届项目申报总数有新的突破,指标按学院在校生人数15%分配项目申报数量,产业命题赛道申报不限数量,直接报学校进入复赛。
具体项目申报数量要求和复赛分配名额如下:

报名奖励:
所有在网上申报项目团队按“长春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考评分与学分》标准加创新创业类学分,负责人加0.2分,团队成员加0.1分(每个人最多可加3个项目团队学分,1个负责人2个团队成员,最多可加0.4学分)。
八、大赛奖励
(一)校赛奖项设置:校赛设金、银、铜三个等级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项目团队奖励设置33个奖项,其中:
1) 高教主赛道设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10个,共19个;
2) 红旅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共6个;
3) 职教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2个,共5个;
4) 产业命题赛道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共3个。
(二)奖励政策
1.获得国家、省和学校相应奖项的团队和指导教师按学校《关于印发(长春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及奖励办法)的通知》长科字【2022】210号文件标准进行奖励。获奖团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项目优先申请入驻长春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
3. 获得省级铜奖以上团队的指导教师(第一和第二指导教师)学校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4.单位集体奖励:本届大赛按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指标完成率以及获奖项目数量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颁发奖牌;并按长春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长春科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奖励及评比办法)的通知》长科字【2022】211号文件评分标准,每两年评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奖。
(三)项目评审
校决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项目评选,按赛道评选出校金、银、铜奖,并遴选优秀项目推荐进入省赛,校赛严格按照省赛程序和国家评审规则进行。
九、大赛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院长牵头负责,赛创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教学、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成果奖励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早准备、早动员、早选拔
各学院要重视大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主动作为,号召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要拓宽渠道、深挖资源,重点走访、认真选拔,发挥学科优势,组织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报名参赛,把提高教师、毕业5年内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争取在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提升。各学院生均参赛项目数量将纳入《长春科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奖励》的评审指标。
十、校赛信息交流渠道
本次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注:本方案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长春科技学院组委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