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4]20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4]2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评审,最终确定崔笛等40人获国家奖学金,柳智博等522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王硕等3640人获国家助学金,周文豪等1897人获校奖学金。


在评审工作前期,我校组织召开了新生辅导员资助业务培训会,及时调整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组织专人负责,规范程序,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前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9月29日,学校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部署会。党委副书记宋学山在会上强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需“站得高”,即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资助工作;需“做得准”,全面推动学生资助的精准化;需“跟得上”,即把握关键的时间节点,增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需“评得严”,要严格遵循规范程序,仔细审查资助材料。
此次奖助学金评审,我校制定了规范的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公示等环节。各学院及学校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讨论和审查,逐级审核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确保评审过程透明、规范。
下一步,学生处将在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后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并大力宣传弘扬获奖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正面作用,激励更多学生自立自强、砥砺奋进、心怀感恩、回报社会。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处
通讯员:韩卓育
校对:孟祥杰
审核: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