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长春科技学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的是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为了保障西溪花建设统筹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长春科技学院内与信息化建设有关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核心是保证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战略目标相契合,信息化建设工作必须为支持、提高、完成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目标服务。通过顶层设计确定我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信息、业务、管理架构,确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任务、机制、分工、计划和目标等。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涉及的一切问题都要从学校全局考虑和处理。
通过顶层设计解决信息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资源管理、信息共享、身份管理、流程优化、信息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需求导向、注重实效,资源共享、避免重复,以建带用、以用促建”的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变“管理”为“服务”,对传统的校务管理模式进行流程优化与信息化变革,建立校务“一站式服务”体系,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学校各部门的大部分业务将向师生员工提供“一站式服务”。
学校统一建设基于云计算的虚拟数据中心,并向全校用户按需提供标准化的计算、存储和IDC的各种业务服务。即全校各类业务所需的服务器、存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DBMS(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虚拟化软件、云计算平台等统一由学校数据中心提供,学校其他部门不再独立或联合建设相关设施。学校出台数据中心的管理、服务、运维相关制度,引进成本核算机制(设备折旧、系统用电量、人力成本等),并逐步过渡到有偿使用数据中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学校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组员为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各分院党总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化中心,信息化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化战略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定学校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审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关核心规章制度,审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与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学校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审定校级业务流程并处理流程争议,审定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
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稳定投入。经费使用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开放学校资源,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外部资金投入,增加学校信息化建设资金来源和投入力度。
第八条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全面支持和促进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第九条 校园网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各部门共同建设。相关部门的职责为:
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基础设施的标准制定、规划、技术论证和审核;
信息化中心是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对外接口部门,负责机房、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设备间、光纤网络、WiFi网络、综合布线等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电信运营商开展互联网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基建处负责楼宇建筑管道、管线、机房、设备间和综合布线的具体设计和施工建设;
学校其他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协同做好基础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对于接入校园网内的所有可管理网络交换设备,不论产权归属,信息化中心均具有管理权限。所有接入校园网的网络交换设备须符合校园网管理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网络稳定畅通。
第十二条 使用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校园网用户,单位用户为学校正式机构,个人为学校在职、各类聘用人员和在校学生。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服从信息化中心和本单位网管员的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用户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
第十三条 应用系统是指学校内除网站之外的所有业务应用系统,分为二级:一级为学校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如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域名解析系统、数字校园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等,由信息化中心负责建设维护管理。二级系统为各单位建设维护的,与单位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系统。如教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OA协同办公系统、图书管理系统、财务、资产、人力资源、学工等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学校信息化规划的要求,确保在规划总体框架内实现业务协同。系统建设必须遵循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标准化的交互接口,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应用系统的用户认证和数据交换共享,共享数据同步至公共数据库,保证全校数据的唯一性、一致性、完整性、时效性和业务协同。
第十五条 各单位考察调研应用系统实施单位时务必慎重选择,实施单位应在相关行业处于领先位置,具有成熟的系统产品,积累丰富的实施经验,具备良好业界口碑;一般须具有相应的计算机软件研发资质、系统集成资质,能够提供人员稳定、实力较强、经验丰富的团队和良好的后期服务。
第十六条 应用系统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经过信息化中心与使用单位联合验收后方可提交资产设备处。
第十七条 信息化中心负责应用系统的备案登记、服务器分配、域名管理,备案登记后方能接入校园网,开通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级备案。因特殊需要申请使用非学校域名或空间,均须通信息化中心批准后,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备案后入网开通。
第十八条 各应用系统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至少配备一名系统管理员,并与信息化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更换管理员,应将名单、联系方式及变更信息及时上报信息化中心备案。应用系统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信息化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九条 使用校园网的所有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 应用系统的使用单位和管理个人承担本系统中内容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炒股、玩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使用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光缆、网络设备属于学校公有财产,信息化中心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行拆除、改造、挪用。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接入和分配,学校实行实名制上网,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中心负责核心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病毒防范、行为审计和日志保存,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扫描,升级病毒库。病毒高发期,信息化中心有权中断网络接入服务,防止计算机病毒在校园网内大规模爆发。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二十七条 接入长春科技学院的网络运营商,必须提供网络实名认证设备及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对于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能够进行追踪逆源,并保留六个月以上网络日志。
第二十八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为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网络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第三十条 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积极配备网络安全设施设备,落实网络线路、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第三十一条 出现网络安全事件后,严格按照《长春科技学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执行,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为确保我校网络安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一旦发现学校网站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击修改了网页),立刻关闭网站。
(2)备份不良信息出现的目录、备份防火墙中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网络连接日志。
(4)完全隔离出现不良信息的目录,使其不能再被访问。
(5)删除不良信息,并清查整个网站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开通网站服务,并测试网站运行。
(6)全面查对防火墙网络连接日志,确定该不良信息的源IP地址,如果来自校内,则立刻全面升级此次事件为最高紧急事件,立刻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视情节严重程度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8)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
(1)发现出现网络恶意攻击,立刻确定该攻击来自校内还是校外;受攻击的设备有哪些;影响范围有多大。并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校园网的服务器及公网的网络连接,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2)如果攻击来自校外,立刻从防火墙中查出对方IP地址并过滤,同时对防火墙设置对此类攻击的过滤,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如果攻击来自校内,立刻确定攻击源,查出该攻击出自哪台交换机,出自哪台电脑,出自哪位教师或学生。接着立刻赶到现场,关闭该计算机网络连接,并立刻对该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确定攻击出于无意、有意还是被利用,暂时扣留该电脑。
(4)重新启动该电脑所连接的网络设备,直至完全恢复网络通信。
(5)对该电脑进行分析,清除所有病毒、恶意程序、木马程序以及垃圾文件,测试运行该电脑5小时以上,并同时进行监控,无问题后归还该电脑。
(6)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
(1)对学校重大事件(如国家“两会”、校庆等对网络安全有特别要求的事件)进行评估、确定所需的网络设备及环境。
(2)关闭其它与该网络相连,有可能对该网络造成不利影响的一切网络设备及计算机设备,保障该网络的畅通。
(3)对重要网络设备提供备份,出现问题需尽快更换设备。
(4)对外网连接进行监控,清除非法连接,出现重大问题立刻向上级部门求救。
(5)事先应向领导小组汇报本次事件中所需用到的设备、环境,以及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影响,在事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刻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网络安全防御、处理工作。各有关组员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网络管理员对校园内外所属网络硬件软件设备及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封堵、更新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3、加强对校园网内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网络的使用者(学生和教师)的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重要网络设备的软件防护以及硬件防护,确保正常的运行软件硬件环境。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小组迅速集结待命。
2、应急小组成员听从组织指挥,迅速组织本级抢险防护。
(1)确保WEB网站信息安全为首要任务,学校公网连接。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所有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确保校内其它接入设备的信息安全:经过分析,可以迅速关闭、切断其他接入设备的所有网络连接,防止滋生其他接入设备的安全事故。
(3)分析网络,确定事故源:使用各种网络管理工具,迅速确定事故源,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事故源处理完成后,逐步恢复网络运行,监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5)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6)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校长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网安全稳定。
5、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1、在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