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利用邮件系统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确保邮件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子邮箱的管理
1、学校电子邮箱域名为:http://mail.cstu.edu.cn,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筹管理,为全校师生免费开通使用,凡与学校有关的一切邮件联系均以此邮箱为准。
2、校园电子邮箱仅限符合规定的使用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用户将校园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如忘记密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或部门用户持单位或部门证明)到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3、各单位、各部门公共邮箱由单位或部门领导负责,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免因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邮件的正常收发。
5、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该用户的邮箱使用权,而无需通知用户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1) 利用邮件系统传播非法信息;
(2) 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3) 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4) 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5) 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和传送“垃圾邮件”;
(6) 其它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三、电子邮箱账号的命名、申请、注销
1、公共邮箱命名采用各单位、各部门全称的首字母组合方式命名(如图书馆tsg@cstu.edu.cn;信息工程学院xxgc@cstu.edu.cn);校领导及处级以上干部邮箱命名采用姓的全拼和名的首字母组合方式命名(毕庆三biqs@cstu.edu.cn);普通教职工邮箱命名采用姓名首字母加教师工号的组合方式命名(田天圆tty1136@cstu.edu.cn);学生邮箱命名采用学生的学生证号(如 1215130138@cstu.edu.cn)。
2、各单位、各部门公共邮箱、教职工用户邮箱名称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注册,新入职员工或申请公共邮箱请持有效证件到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学生用户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据,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开通,不受理单独申请用户。
3、教工邮箱账号原则上可以永久使用,如有离职员工请到教育技术中心申请注销账号。教工邮箱账号两年不登陆、不使用则系统自动注销,但本人随时可以重新申请。学生邮箱账号毕业后可转到校友录继续保留。
4、对于各单位、各部门有变动的,应及时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进行邮箱账号的增减、修改。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撤销建制的单位或部门的公共邮箱账号进行删除处理。
四、本规定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