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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 2024年教育教学优秀主任评选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1

长春科技学院

2024教育教学优秀主任评选方案

依据《长春科技学院关于评选教育教学优秀主任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4年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引导各专业主任(含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下同)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中发挥中坚和带头作用,促进学校专业、课程、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产教融合不断深入、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评选对象

长春科技学院所有在招(不含被预警专业)本、专科专业主任、实验室主任、公共课教研室主任不设主任的副主任可代替主任参评。以教学院部为参评单位,设立本科与高 职两个赛道。

三、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专业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专业技能,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行业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20241231日,任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满3年。

3. 奋进精神。对专业教育内涵有较深刻的理解,热爱本专业并全身心投入工作;专业建设理念先进,行动果断;能将产教融合贯通人才培养全过程,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 团队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所属专业、教研室所含的AB类教师人数不少于4人、实验室不少于2人(均含本人)。

四、评选要求

本科评选要求见附件1:《长春科技学院2024年教育教学优秀主任评选要求(本科)》;

高职评选要求由职业技术学院会同教务处在本科要求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项目及赋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领导、部门合议解决。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自愿申报(58——108)。由申报者填写申报表,并为所有赋分项提供完整、充分的支撑材料。

2. 院部赋分(109——1025)。依据经查实的申报支撑材料和院部掌握情况,由院部为每一位申报者遵循赋分项内容和具体要求按照工作表现进行赋分,项目赋分最小值为0,最小分差为0.1,并求得总分。

3. 推荐上报(1028——111)。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赋分及推荐结果上报教务处。考虑到是第一次评选,所以暂设申报资格门槛线为总分60分。

4. 赋分复查(114日——1115)。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师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招生办、实习就业处等单位对申报者相应赋分进行复查。

5. 初定人选(1118——1122)。由学校领导会同教务、人事等部门依据复查后的赋分情况,按照不超过全校实设系室总数的35%进行把握,初步确定评优人员数量及名单。

6. 校内公示(1125——1129)。初定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7. 会议审批(122日——126)。校长办公会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查和批准。

8. 会议表彰(129日——1213)。召开会议,对评优人员进行表彰。


教务处联系人:宋卓1864495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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