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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7

l 项目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l 申报时间: 每年6-920247月25日

l 课题种类:

(一)普通课题

1.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XXXX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查阅网址:https://jinshuju.net/f/puycMR),课题名称可由研究者自定。

2.立项类别。XXXX年拟立项普通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立项要求。有在研的省厅级教研项目的主持人或已经立项的省厅级教研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专项课题

1. 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 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2. “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 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3. “ 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 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4.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及实验教学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教材建设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 题,选题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

5. 国家医学中心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医学中心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国家医学中心专项课题,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学校可以申报。

其中,思政、“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和教材及 实验教学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专项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l 立项说明:

(一)立项比例

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 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 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 1:2:2 左右。

(二)导向要求

1.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鼓励1-2名学生参与课题组进行讨论研究。

2.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力避重复研究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的课题,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l 校负责人: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13844078700(微信同步)

电子信箱:584685917@qq.com

l 材料报送:

申报人认真阅读并填写《XXXX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以及《XXXX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并将所有文件的电子版于XX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学校教务处统一受理各教学部门汇总申报的省级教改课题并负责进行审查。由学校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