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即将召开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凝聚全校学生,激发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让广大同学能够更全面地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经研究并报校党委请示,决定召开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让我们跟随小编
一起来了解这场青春盛会吧!
一、什么是学代会
学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是同学们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
二、召开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8:00
行政楼411会议室
三、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青年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工作上台阶、有进步,奋力谱写新发展阶段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进而引导广大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四、大会的主要任务
1.回顾和总结2021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改革目标任务,深化改革形式,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二届学代会常任代表,加强学生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锻造成为政治忠诚、思想先进、作风优良、具有强大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能够为党冲锋陷阵的马克思主义青年政治组织。
2.秉承“精心育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团结和带领全校学生青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科技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实现学校新时期、新阶段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3.高扬理想主义、厚植家国情怀、把握职能定位、坚定推进改革,团结凝聚全校学生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五、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案)。
2.听取、审议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组织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3.选举产生新一届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5.审议、通过《长春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评定细则》。
6.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
7.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
8.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时间安排
预备会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开幕会
第一次全体大会
11月3日下午
代表团会议
(我院为第三代表团)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大会
闭幕会
学生委员会二届一次全体会议
七、我院参加此次学代会人员名单

八、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全校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比例分配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170名。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少数民族代表、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占有一定比例。具体代表产生办法详见附件《长春科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九、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2021年5月14日全国学联秘书处发布),长春科技学院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选举办法,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主席团候选人由分院团组织推荐,经分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工部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由各分院从学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根据我校实际,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5人,提出主席团候选人6人,差额1人;学代会常任代表13人,提出代表候选人14人,差额1人。
让青春焕发出绚丽光彩
让我们一起预祝学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