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吉助学中心〔2018〕55号),我校学工部门于10月8日召开2018年度奖助学金评审部署会议,部署本年度奖助学金评比的相关工作。会上党委副书记宋学山明确三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二是要规范评审程序;三是要严格评审纪律。并要求各学院召开评审政策宣讲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


根据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年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评公示的三级评审程序,确定获奖助学生的初审名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核查并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校内公示。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评审,最终确定了沈龙仙等20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李娜等414名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张金禹等2935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评审结束后,宋学山书记对本年度评审工作做了总结,并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院提出相关要求。他指出,各学院评审小组能够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格标准、程序和要求,切实保障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宋书记强调奖助学金不但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帮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顺利完成学业,更调动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广大学生树立学习的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为推动学校良好学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宋书记特别要求各学院加强对奖助学金发放后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使用情况调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各项资金,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奖优助困作用。并且要牢固树立“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让受助学生铭记国家给予他们的关爱,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树立好学上进的思想,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和练就过硬的本领服务人民,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