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获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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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8

    6月27日,长春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2号楼3楼国际报告厅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发〔2019〕19号),授予65所学校长春市文明校园称号,我校成功入选。标志着我校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荣获 “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要标志性成果。
   
 
    另据,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高发(2018)5号)文件知悉,学校在“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荣获12项集体荣誉和8项个人荣誉,喜获“优秀组织单位”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团委、宣传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陈超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李鑫岩、吴斌、王东红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张帅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刘佳鑫、李宇佳、张浩被评为优秀大学生;长科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医学2016级3班、长科商学院市场营销2016级1班被评为文明班级;长科绿环青年志愿者服务团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团;长科党委学生工作部、长科语言文化学院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长科11号公寓529寝室、19号公寓234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长科学生食堂被评为文明食堂。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活动,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精神引领,不断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阵地、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等指标,明确创建具体要求和标准,细化创建内容,量化创建指标,明确职能分工,全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结合教学重要环节和重大节日,以节日教育、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感恩教育。秉承“崇德至善,笃学强能”校训持续开展实践育人。2018年暑期, 3000余人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成的 “大国工匠巡防团”先后走进东北工业集团,革命老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感悟工匠精神,重温红色历史。积极组织学生学雷锋义卖报纸献爱心、关爱留守儿童、走进敬老院慰问演出、爱心公益支教、参加长春电影节 “逐鹿长春、影动全城”等活动,让学生在参加公益活动中得到历练,增强学生责任感。
    深入开展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党建“五创五强”、“青马工程”,丰富“同在党旗下 携手添光彩”结对共建内容,开展“书记有约”系列党建活动,创建“弘医筑梦工程”、“商道青马工程”、“兴农育人工程”等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育人有机融合。
    荣誉的取得,充分说明了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做出的坚实努力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创建工作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全校上下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珍视荣誉,谦虚谨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