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管理和科学决策,强化教学服务思想,增强采购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的采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长春科技学院招标小组,由资产设备处、审计监察处、专家和使用单位等方面人员组成招标小组。负责招投标相关工作。
二、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能
招标小组目前主要是组织教学仪器的招标采购工作,主要职能:
1、 负责制定采购政策,要对资产配备提出规划性意见。
2、 负责审核采购计划,对年度采购计划和日常采购任务进行审核。
3、 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依法、公开、公平地履行,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4、 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招标议事规则
招标小组严格实行民主管理和集体领导,按招标工作程序依法进行。
1、 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院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招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审评、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
2、 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的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性价比第一,以防止招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
3、 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未超过半数的投票,视为无效。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招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填写《评标结果》,由招标小组成员当场签字确认后,出具《中标通知书》。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证。
四、招标工作合同管理
招标办公室根据《评标结果》起草采购合同,相关合同由资产处、使用单位及学校法务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字用印生效。如需要变更合同或在合同执行中引发争议。按国家《民法典》办理,并向招标小组报告。招标办公室与使用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分期或全面验收。验收方法将按《长春科技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验收完成后相关审批文件,招投标记录,书面合同、验收报告等有关文件,要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五、招标工作货款支付
财务部门按验收报告和设备采购合同支付货款。具体办理由资产设备处负责,同时由购置单位经办人到资产管理办理新增资产登记手续。
六、招标工作售后服务
各院(系)各单位要把供应商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到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要对供应商今后服务情况做全面的考核记录,其评价进入采购市场信息库。
七、招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要遵守招标纪律,要维护学院利益,严禁以购谋私、购进货物以次充好,对于招标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春科技学院资产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