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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院就业推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人民医院岗位信息(第一百九十三期)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量:

就业关乎每一位学子的未来前程,是青年奔赴理想的重要起点。为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实效,立足大健康产业发展大势匹配岗位资源,医药学院盘活多方资源、细化帮扶举措,全方位筑牢就业服务屏障,护航医药学子逐梦职场、顺利启航。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人民医院

PART.01

招聘岗位

护理、医师、药师。

PART.02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8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PART.03

招聘程序与办法

1.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及细节请点击下方公众号名片,关注“小护圈华东招聘”,后台回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或”浙大四院”获取报名链接。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考核资格取得:人力资源部将对应聘者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实习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考核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具体考核时间。

4.考核:考核一般采用笔试、专业面试、院级面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5.体检考察:根据综合表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中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安排入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6.其他:拟聘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2027年7月底。逾期不再保留。

PART.04

相关咨询

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通知,请自行留意。

1.咨询电话:

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0579-89935998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8109809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人力资源部。

医院网址:www.zju4h.com

广阔平台已就位,职业华章待书写。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学院推送,及时查阅岗位信息,把握每一次就业机遇。医药学院将不断整合就业资源,做实做细就业帮扶,助力学子圆梦职场。祝愿全体毕业生不负韶华,笃行致远,在大健康行业收获理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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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丨赵佳滨

复审丨陈树森

终审丨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