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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8-04-23 浏览量:

       第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规范,我院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负责教学过程的组织和管理,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依靠系(教研室)分配教师任课、制订教学大纲、选用教材、进行实验、实训、实习、研究教法、进行教学改革,对教学过程实行全面、全程管理。院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教师和学生是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状态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我院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学生行为规范、课堂守则,通过制度规范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行为,促使他们把精力投向教与学,把工作质量调整到最佳水平。
       教学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在教学过程中起调节作用,通过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规范,使他们明确职责,掌握工作程序,把精力投向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获取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对教学过程中的缺陷和失误及时做出反应、纠正,是提高教学质量十分重要的措施。学院各级领导听课、进行教学工作检查、学生评教、分析考试成绩是获取教学信息的有效方式。学院建立领导听课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听课次数、信息反馈方式。
       每学期学院要进行三次教学工作检查。学期初主要检查教学准备,学期中主要检查教学运行,学期末主要检查教学效果。
学生评教的主要方式是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信息员报告和学生问卷调查。
       期末考试成绩分析,集中反映出课程教学效果,是直接的教学质量信息。
       第四条  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客观基础。我院要加强对教学基本建设质量的监督、指导,促进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
       第五条  实行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度。聘请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教授、和有教学管理经验的人员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监督指导,加强教学建设和质量监控,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第六条  开展院内教学工作评估是调控教学过程的重要手段。我院有计划地对各专业的主干课程、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学院将制订学院、专业、课程等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案,分期分批实施。
       第七条 我院要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工作行业、岗位,对工作的适应性,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显示出的个人素质。经过统计分析,作为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修订专业培养方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