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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守则

发布日期:2018-04-23 浏览量:

       一、 监考人员应熟悉并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掌握整个考场情况,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监考人员根据监考组长要求,事先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试卷、草纸及考试备品。
       三、 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随机抽取考生座号安排座位,并写在黑板上。组织学生按要求坐好,把学生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保持安静。
       四、 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学生将书包、教科书、笔记、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就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五、 检查核对试卷的份数,准确掌握应试及缺考名单。按时组织考试,向学生分发试题、试卷和草纸。指导学生在试卷上认真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及考试科目等项目后,宣布开始考试。
       六、 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答复。
       七、 监考人员要严守职责,实行走动监考,不允许在场内看书、看报或闲谈,不开通讯设备,要始终保持考场内严肃、安静的气氛,不做任何影响考试的事情,认真监考。
       八、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后,应当场收缴考卷、证件及相关作弊材料,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该生试卷上总分栏处注明违纪、作弊并签字,第一时间到考务室登记处理。
       九、 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抓紧时间做题。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宣布停止答卷,收好试卷后,准确清点试卷,保证试卷数目准确,收好试卷迅速到考务室密封装订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