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是负责学院教职员工引进、培养、评聘及薪酬福利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能范围包括:
一.负责制定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满足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起草拟定学校人才引进与培养规划,负责学校新进人才的招聘考核工作。
三.确定全校各类人员编制,并进行员工各项考核工作;
四.负责办理员工入职、离职及辞退手续工作,包括各类合同的签订、工资的核定及相关审核工作;
五.制定员工岗前及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六.负责组织学校各类人员职称评聘及人才政策落实工作;
七.负责核算员工工资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工作;
八.负责员工各类保险的基数确定、费用缴纳及各类数据报表的报送、审批工作;
九.负责学校员工节假日及其他福利的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校员工住房及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学校工会、妇委会等部门的工作任务;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