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双百”优秀人才建设工程的通知》(吉学位[2010]20号)精神,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校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为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吉林省高校新世纪科学技术(人文社科)优秀人才”(简称“双百”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探索创新精神;教风端正,治学严谨,诚信育人,为人师表,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2、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申报人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单位现岗专任教师,且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
4、近三年来,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奖励(前两名);
(2)获得过省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为参与人即可,一、二等奖须为前两名,三等奖须为第一名);
(3)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著、教材(主编或副主编前两名);
(4)“中青年工程技术专家”候选人应发表不少于2篇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其中,SCI检索论文须前两名;EI检索论文须为第一作者);“中青年人文社科专家”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前两名)。
5、近三年来,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改成绩突出。
6、破格申报的候选人须在“基本条件四”中有规定条件两倍以上成果方可申报。
7、往届已被批准获得“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但未获得项目资助者,可以在本年度申报评优项目,请按人才项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单独填写汇总表一并报送。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校内自评、公示,上报教育厅;
2、省教育厅进行行政初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
3、评审材料:优秀人才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二份,项目申报书一式九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要求: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科研处。
时间:2013年1月4日前
联系人:郭洋 外线:0431-84252086 内线:6010
Email:jlaudev_kyc@126.com或2384489309@qq.com
附件:
科研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