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简称“春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春苗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
(二)本项目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
3、在省内高校工作,具有硕士学位并在读博士及以上者;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年龄、专业和学历结构合理;
5、近三年,主持承担过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或“十二五”科技与社科科研规划项目,或主持承担过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科研项目,或参加过国家其它部委项目(前三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奖:获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省科技厅、社科规划办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是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前6名)。
(2)论文:自然科学类:应发表不少于1篇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类: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教材(主编或副主编前两名)。
(4)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前三名)。
二、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合订本一式一份;
2、《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八份(附件2);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
2、省教育厅根据“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3、学术评价与评审:所申报项目参加2014年度省教育厅“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省内统一答辩(答辩日期拟安排在五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10分钟PPT演示介绍,10分钟专家提问),对其中评价为优秀的省属高校青年教师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要求: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科研处。
时间:2013年1月4日前
联系人:郭洋 外线:0431-84252086 内线:6010
Email:jlaudev_kyc@126.com或2384489309@qq.com
附件:
科研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