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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30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及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在总结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目的和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记录、中期检查、终稿提交、指导教师评阅、学术不端检测、答辩等主要环节日程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二、工作安排

1.选题(学生离校两周前)

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指导教师遴选、选题等工作。指导教师需将论文选题上传至我校论文管理

系统并指导学生完成选题。

2.开题(20253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和前期准备工作。

3.中期检查(20254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较慢或问题较多的学生予以提醒和警示。

4.学术不端检测(20255月20日前)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学术不端检测。

5.答辩、成绩录入(20256月5日前)

各教学单位组织已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进行答辩。2025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

6.存档(20256月30日前)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三、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实践性、应用性原则,紧密结合行业生产、服务和社会实际,体现专业技术技能综合训练要求。

2.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实行校企“双导师”制。选题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要超过50%,以指导教师出题为主,学生自拟题目为辅,所有题目需经分院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要求1人1题、真题真做。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题目内容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尽可能少选和不选纯理论的研究题目。题目大小和难易程度要适度。

4.提倡并鼓励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创新性实践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经济管理类专业也可以撰写相关调查报告代替毕业论文。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多于毕业生人数10%以上。

6.继续保留并进一步规范摘要的英文翻译部分。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要求为:理工农科类专业6000字以上,经管及文科类专业7000字以上,艺术类专业3000字以上并附设计作品,外语专业论文全文不少于5000个外文单词。

7.实行线上全程指导,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全部采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http://vpcs.cqvip.com/organ/lib/jlaudev/),各学院科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掌控进度节点。

8.为更好的完成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按时完成本科论文原文报送工作,结合该项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存档时以.pdf格式存档,文件名称为“2425_22_13606_专业代码_学号_LW/BS/W”

9.符合我校《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各类竞赛与毕业论文(设计)学分互换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学生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四、指导教师选派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可在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下完成。各学院的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要求行业和企业专家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但是需要配备校内助理协助指导工作。

3.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不得多于8人。

4.指导教师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工作。对学生要明确要求,加强管理,每周要与学生沟通2次以上并做好指导记录,使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5.对于在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中有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指导教师,分院可酌情减少其指导论文数量,以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高质量完成。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与管理

1.答辩前评阅教师要认真负起评阅责任,认真提出评阅意见。分院答辩委员会要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以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各学院要加强答辩环节的管理。根据需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必须由高级职称教师或专业主任担任,具体负责答辩工作,包括安排答辩时间和地点、制定答辩程序、评定成绩、做好答辩记录、组织材料归档等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照多等级分制进行评定,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其中,指导教师的评分权重为40%、评阅人的评分权重为10%、答辩成绩的评分权重占总成绩的50%。一般每个专业优秀率(成绩为A+或A)控制在15%以内,良好率(成绩为A-或B+)占40%左右。

《通知》中的时间节点为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主要环节工作的最终完成时间。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进行,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