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
“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引领广大教师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激励我校教师不负重托、勇担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发布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通知。
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吉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依据《长春科技学院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发掘我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选树榜样,加强引领,注重感召,讲好他们的故事,形成强大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更大的贡献。
二、 评选范围、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专任教师或专任教师团队。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有道德情操。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有扎实学识。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
4.有仁爱之心。热爱岗位、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以人格魅力、学识风范赢得学生和社会的尊重。
(三)推荐名额
具体见附件1。
三、 评选程序
长春科技学院2023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活动由各基层党组织自下而上推荐,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校级最美教师三名,排名第一教师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评选工作接受全校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431-84252075。
四、 有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对“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各级联动宣传,形成“尊师重教、向最美教师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材料包括:2023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候选人及团队推荐表(详见附件2),推荐教师或团队的事迹材料(word版)。纸质版材料上报至教师工作部(行政楼709),上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附件:1.2023 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2023 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候选人(团队)推荐表
中共长春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