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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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和干部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相关措施。

2. 对党建和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建议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3.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工作。指导基层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 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指导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内评优评先等工作,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 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检查发展党员工作。

6. 负责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及管理、党内统计等工作。

7. 制定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处、科级干部选拔、培养、考察、考核、监督和管理。抓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8. 负责有关党员、干部的政治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9.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的专门机构。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和部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

2.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及培训学习工作,组织各类教师参与师德师风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和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与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牵头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师德违规处理情况。

6.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