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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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学院党校培训班纪律要求

日期:2014-12-30 来源: 作者:党委组织部

为了更好地组织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确保培训质量,现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纪律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在座的各位培训学员能够严格的遵守,表现出应有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1、尊敬老师,友爱同学,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2、培训以支部为单位,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由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领队要认真负责每日考勤、纪律,认真组织讨论和学习小结,带领学员做好记录。

3、学员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每次上课应提前10分钟进入培训现场。迟到或早退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

4、如遇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同学,要在课前向支部书记请假,由支部书记向组织部长请示,任何理由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无故旷课一次取消培训资格。

5、学员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关闭手机,认真听讲,不准交头接耳、无故进出教室,各支部要严格监督,及时记录,并将听课情况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每位学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学习结束后,学习笔记以各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检查评分记入结业考试成绩

6、学员在课后要认真复习、系统学习党章、党史等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党课培训的各个环节。在党课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党课感想(交给本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归档,学校党委组织部抽查)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的座谈会和实践活动。

7、培训结束后学员要参加党课培训考试,考试实行闭卷形式,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弊者,不予结业,取消在校期间发展资格。如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第一次党课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该学员是否能够参加下次党校组织的培训学习,由该学员所在分院支部根据其现实表现而定。

9、保持学术报告厅清洁,严禁食品、饮料带入报告厅,爱护公共财物。

10、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并以此作为入党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