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就业态势,我院立足学子多元需求,精准推送适配的就业信息。学院始终坚持严选标准,精心筛选高含金量就业岗位,深度契合学子的专业特长与职业期许,全力为我院学子搭建优质就业桥梁,助力大家高效对接心仪机会、顺利开启职业征程,在人生职业发展的关键节点找准方向、稳步前行,护航每一位学子实现职业理想。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岗位信息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2000年4月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及以后出生)。以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其中2026年应届国内高校硕士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可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
7.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的,经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4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聘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6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报名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9:00——2026年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8日11:00——2026年5月9日17:00。
报名方式:登录胜利油田中心医院(https://www.slchos.com)网站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填报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同时一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对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上传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等。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8.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9.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必要时可主动联系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介绍有关情况,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546-8710265、0546-8551378。
(二)单位初审
审核时间:2026年4月8日11:00——5月9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参照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5月16日11:00——5月23日15:00登录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6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诚信承诺书.doc
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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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转载)
初审丨赵佳滨
复审丨陈树森
终审丨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