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凝聚全校学生,激发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让广大同学能够更全面地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经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长春科技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周四)8:00会议地点:行政楼411会议室
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青年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工作上台阶、有进步,奋力谱写新发展阶段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引导广大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大会主要任务
1.回顾和总结2023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学校学生会的深化改革,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加强学生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锻造成为政治忠诚、思想先进、作风优良、具有强大组织力凝聚力的青年战斗堡垒。2.秉承“崇德至善、笃学强能”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团结和带领全校青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科技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实现学校新时期、新阶段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3.高扬理想主义、厚植家国情怀、把握职能定位、坚定推进改革,团结凝聚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第四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草案);2. 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工作报告(草案);3.听取、审议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组织提案工作报告(草案);4.选举产生新一届长春科技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7.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大会时间安排
10月17日上午预备会议开幕会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0月17日下午代表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全校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比例分配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176名。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团委同意,学院党委确定。其中,学代会代表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少数民族代表、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占有一定比例。具体代表产生办法详见附件《长春科技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2021年5月14日全国学联秘书处发布),长春科技学院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选举办法,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常任代表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选产生;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主席团候选人由分院团组织推荐,经分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工部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由各分院从学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根据我校实际,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4人,提出主席团候选人5人,差额1人;学代会常任代表14人,提出代表候选人15人,差额1人。在未来,校学生会将在接下来一学年针对本次学代会所有提案进行分类,并提交至相关部门处理。我校学生会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对接、跟进、监督、落实,给予解决、答复和公示,并在下一届学代会上向同学们汇报,以促进提案工作在学校各项发展和建议中发挥更强大的作用。最后,预祝长春科技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