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征集2025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要求,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团体标准体系,助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按照《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面向产学研界组织2025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1、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申报标准应基于可行性,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填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二、申报要求
1、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向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提出立项申请。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代表性,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应当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生产、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三、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电子文档(word和盖章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392333969@qq.com,若已有标准草案,请一并发送。
2、根据申报情况,促进会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促进会官网https://www.ciur.org.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 公示。
3、团体标准立项后,申报单位进一步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4、促进会归口发布的团体标准,将遴选年度产学研合作好团标,并在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发布。
5、本次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全年有效。
促进会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以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为名义征集标准制定工作,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人:周亮 崔航;
联系电话:0431-84252086 ;
联系地址:行政楼611科研处
附件:1.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长春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