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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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30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站信息管理,加强督导,特制订此制度。凡在我校网站发布信息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一、在信息发布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三、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四、对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做好登记,对其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一旦发现如上不良信息,及时将登记记录提交公安机关。

五、对在公告牌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六、网站上与电信公司相关信息发布,由各权限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严格审批后方可发布。

七、一旦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