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吉林省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成果申报
省第十届社科奖评审内容、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及《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凡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符合《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三、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14年2月17日—3月21日)
省评奖办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知;省属各学会、各有关单位组织成果申报。
2、成果初评阶段(2014年3月24日—4月11日)
省评奖办根据申报汇总情况,下达各组推荐比例;各初评组根据《细则》规定组织初评,并将初评成果和相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
3、学科评审阶段(2014年4月14日—5月23日)
省评奖办根据各初评组推荐成果,集中召集各学科专家完成一次成果复议工作,之后确定各学科评审组构成,部署与完成学科评审工作。根据指数推荐各学科获奖成果和奖励等级。
4、成果终审阶段(2014年5月26日—5月28日)
首先,由省评审委员会对学科评审结果终审。之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拟获奖成果公示(6月2日—6月13日)。
5、颁奖表彰阶段(2014年6月下旬—)
成果公示后,省评审委员会根据结果公布获奖成果。并在适当时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论文、咨询报告类评审委员会收取评审费每项100元;申报著作类每项200元。
申报人须报送的材料有:
1、《申报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
2、申报著作类提交原件2部;申报论文、咨询报告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
3、申报表中填写的评价、采用、转载、引用、获奖、立项等内容须附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封皮见附件4(转载等情况不用开证明,网页截图即可)。
4、以上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材料较多可胶装。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需上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于3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 郭洋
联系电话: 84252086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