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监督考核力度,本年度学校科研处将对2013年度设立的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我校教师承担的校内课题进行结项,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科技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并于2015年3月9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上报至科研处。
2、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将纸版材料于2015年3月9日前上报至科研处。包括:
成果验收报告书5份(附件2);结项材料5份内含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3)、项目合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并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材料,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郭洋 电话:0431-84252086 邮箱:2384489309@qq.com
附件:
科研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