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对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提高规划课题研究质量,确保课题鉴定、结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一、结题材料:
1.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左侧装订,不需要胶装。
2. 过程性资料:包括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总结、问卷、年度报告、变更审批等(复印件即可)。
3. 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4. 结题研究报告(8000-10000 字),按附件要求格式编写。
5. 成果公报(1000 字)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2-5按顺序装订(需胶装),一式3份。
电子版:材料1-6,发送至邮箱178062561@qq。com。(文件夹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子文件以:序号+材料内容命名,如“张一+结项审批书”,上交按顺序排列,文件分别命名为“结题申请审批书”“结题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过程性材料”。)
三、上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前,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姜云瑶 邓永砚
电话:8425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