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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2019、2020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将《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707017154@qq.com;

2、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未结题原因,并将《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707017154@qq.com;

3、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另行通知。

四、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7日

五、联系人

科研处    邓永砚  姜云瑶    8425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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