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2019、2020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将《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707017154@qq.com;
2、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未结题原因,并将《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707017154@qq.com;
3、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另行通知。
四、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7日
五、联系人
科研处 邓永砚 姜云瑶 8425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