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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2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项目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年度工作计划,启动2022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热点等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要形式,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有力智力支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省内高校、党校、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市州社科联及省内其他工作单位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或具有研究能力、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条件

项目申报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思想极端、学术不端记录。

2)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代表作,具备深入实际调研能力,或长期从事相关实际工作,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现任党政部门正处长及以上职务;为支持青年人才成长,允许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申报。  

   项目申报人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以申报人身份每年只能申报1项智库项目。

2)在研智库项目未结项者,不得以申报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

3)不得将选题、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重复申请。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级科研项目(含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的选题论证材料,尤其是已立项项目材料,用以申报本项目。

5)一经立项,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及论证材料,重复申报其他本省省级项目。

违反本条(4)(5)条款者,将撤销立项,取消后续3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所在单位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应设有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或履行相应责任的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研究过程、资金使用、支出绩效目标等履行审核、管理责任,承担信誉保证。

3)提供开展项目调查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三、选题来源及资助额度

(一)选题来源

1.指南题目(附件1):由党政部门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各学科专家提出,经专家库专家筛选整合后确定。

2.自选题目:申报人需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1)精神,《2022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结合《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综合考虑各自的研究专长和本项目的研究时限、结项要求等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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