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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现将《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通知如下:

为提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市(州)教科办及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结题工作质量,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以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集中组织为主,省教科办统一组织为辅进行,不具备集中组织结题条件的市(州)、高校可上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省教科办统一受理结题每年组织两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 PDF 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2.研究成果限报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二、时间要求

结项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78062561@qq.com

上半年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714日,下半年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92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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