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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与《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2022 10月修订版)相关内容,现进行2022年度下半年高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汇总表(附刊发论文的复合影响因子)

2.课题立项申报书

3.开题报告书(学会盖章版)

4.中期检查报告书

5.变更申请表(学会盖章版,有变更者提交)

6.结题验收书

7.结题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 需有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 含个人引文>≤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 含个人引文>≤20%)。

8.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 A&HCl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结项只需提供研究报告。

 

二、报送须知

1.电子版: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学校+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序号+主持人+内容(指结题验收书等)命名。材料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78062561@qq.com 

(本次结题只报送电子版材料)

2.截止日期:20221119,逾期不予受理。

3.“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等系列报表均须采用 2022 年 10 月修订版(详见附件)。

4.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 200 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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