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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此次项目申报不设定指南,所申报项目均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申报科研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积极服务吉林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自己的研究特长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需要性、创新性、可行性。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专项项目分为党建专项、思政专项、就业专项、创新创业专项、辅导员专项、学科建设专项六个类别,专项项目按照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三、项目经费

科学技术类项目:1万元/项;

社会科学类项目:0.8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

1.正在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有撤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2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

2.选题与已有的立项项目重复或雷同不予立项;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完成时限1-2年,不得超过2年;

4.申报者要求45周岁以下的校内硕士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5. 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填写《长春科技学院2022年度科研启动基金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6.申报截止时间:20221116日。

7.学校组成专家组,召开立项答辩会,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2022年度立项项目。

8.科研处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议,并确定立项与否。

9.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执行约定的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

10.项目结项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项目执行期间,受资助者申请到省级以上与所承担的基金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1项(到账经费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万元,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万元);

3)获批发明专利1项;

4)出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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