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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提高结题工作实效性,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将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同时对2017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项清理。2023年度集中受理结题共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课题组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4 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 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组织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需提交《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文本格式)、审核合格的课题组结题材料等,材料以“单位全称+2023年度结题+数量” 命名;著作需寄送原件。

2.2017年度课题申请结题需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清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做终止处理,不再接收申报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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