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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科技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09

关于开展长春科技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8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请各分院加强组织动员,精准推送培训信息,要求2026届毕业生全员参与学习。同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构建完善学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毕业生人工智能素养。

各分院须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上交至行政楼202办公室。


附件: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