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依法对省本级慈善组织2021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组织机构情况、党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2021年度省本级慈善组织年报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2021年度省本级慈善组织年报情况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