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科技学院发文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文件是指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部署要求,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布置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行文应言简意赅、言之有物、观点明确、逻辑严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要注重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审核文件要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保证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四条 公文的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五)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六)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七)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八)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五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印章、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类型
应根据公文类型,选择公文去向。一般来说,“报告”和“请示”文种,应选择“上行文”;其它文种,应选择“下行文、平级行文”。
(二)秘密等级
按照秘密等级,在公文里可以选择“秘密”“机密”“绝密”。保密期限应视文件内容而定,如无要求的文件可不做标注。无秘密等级要求的文件可不做标注。
(三)紧急程度
按照紧急程度,在公文里可以选择“急件”。无紧急程度要求的文件可不做标注。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顺序号。
(五)标题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事由、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转发、批转公文,如原标题文过长,可重新概括确定标题。
(六)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可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标注“(详见附件)”,主要内容包括随文转发或报送的文件、随文颁发的规章或制度以及文件中的报表、统计数字、人员名单等。
(七)主送机关、抄送机关
主送对象为公文的主要受理(执行)单位,应当使用其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不同类之间用逗号,同类用顿号。
抄送对象为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按照“先外后内”的原则排序。
(八)公文一般不标注主题词。报送上级单位的公文可按照主送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第六条 正文部分是公文内容的表述。
(一)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排。公文标题一般用二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文中如有小标题: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体字加粗,正文一般用三号仿宋体字。
(二)需要使用序数符号表明层次时,一般排列顺序是: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视需要,用章、节、条、款、项、目标明层次。
(三)视具体文种,用“特此通知”、“特此报告”、“当否,请批复”等为正文结尾。
(四)成文日期应与公文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一致,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五)除“会议纪要”外,公文应当加盖印章。印章盖在文件末尾发文日期处,骑年压月。
第四章 发文办理
第七条 发文办理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起草、审核、编号、会签、签发、印制、用印、下发、归档等程序。
OA发文办理流程:主办单位拟稿人拟稿--办公室编号、核稿--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会签(需要会签的)--主管校领导意见--校办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文秘排版、打印、用印--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 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公文内容要与公文类别相符。
(三)公文中如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四)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前者加书名号,后者加六角括号。
(五)公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九条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需要会签。对于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尽量在行文前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会议上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尽量减少会签。
第十条 为保证公文质量,各部门应设置公文审核工作程序,在送部门负责人前对公文进行审核。公文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确需行文
(二)公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是否符合学校实际情况,是否与学校理念、工作部署一致,是否完整、准确体现了主办单位的意图。
(三)人名、地名、时间、数字、缓急、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等是否准确,文字表述、标点符号是否恰当。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人审批、签发公文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文件签发权限如下:学校发文按学校领导分工签发;属于重大的问题由分管副校长审核后,送校长签发。公文一经签发,非经签发人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二条 办公室对签发的公文,要按轻重缓急,急件先行安排,一般公文按送稿先后次序安排。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党政办公室。
附件:1.长春科技学院发文格式样板
2.长春科技学院附件发文格式样板
附件1:
长春科技学院发文格式样板
(居中 宋体 二号 加粗)(标题下空一行)
校内各单位:(顶格 仿宋 三号)
一、一级标题 (黑体 三号 )
(二)二级标题 (楷体 三号 )
1.三级标题 (仿宋 三号 加粗)
正文 (仿宋 三号)
(每行间距为固定值28 )
附件:1.(仿宋 三号)
2.
长春科技学院
2024年4月25日(右空4格)
附件2:
长春科技学院附件发文格式样板
(标题下空一行)
附件:(顶格 黑体 三号)
标 题(居中 宋体 二号 加粗)
一、一级标题 (黑体 三号 )
(二)二级标题 (楷体 三号 )
1.三级标题 (仿宋 三号 加粗)
正文 (仿宋 三号)
(每行间距为固定值28)